建始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县纪检监察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根据县编委对《关于县委巡察组选调工作人员的请示》(建纪文【2016】61号)的批复精神,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遴选工作人员。
一、遴选人数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遴选方式
采取考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乡镇机关、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不含省招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教师、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首次合同服务期未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党员优先。
2.专科以上学历;
3. 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纪检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5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9月30日。
4.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并能熟练操作相关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被立案调查或进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到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建始县纪委组织部。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建始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县纪检监察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提供首期服务合同原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建始县纪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建始县纪委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试为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凡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均组织考试,笔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的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四)体检
体检按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进行。
(五)考察
由县纪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文字表达能力和群众公认度,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六)办理调配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建始廉政网和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异议的,办理调入手续。
附件:建始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县纪检监察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建始县纪委监察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