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 (记者侯著柏 通讯员向亮)近日,我县相继出台《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支持企业挂牌上市补助办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水平,切实防范和处置好金融风险。
促进金融业快速发展
每年安排500万元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金融机构发展、创新金融扶贫和投融资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有计划、有重点的加大信贷投入,确保年信贷增幅在20%以上。在我县新设立分支的金融机构一次性补助30万元,在乡镇新设立分支的金融机构一次性补贴5万元,在村级新设立自助银行服务网点的一次性补贴1万元。积极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和民间融资机构,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切实加强保险行业管理,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惠农保险品牌,拓展保险业务,县财政按每投资1亿元补助30万元的标准奖励对口县级保险机构。不断加强融资增信服务平台、政府融资平台、人才队伍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强化金融绩效考核评价,推动全县金融业和资本市场快速发展。
发挥金融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作用
着力加大金融资金的投入,逐步扩大过桥资金规模,确保全县过桥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每年适度增长。鼓励企业改造升级并给与补贴,引导激活民间资本,发挥金融在扶贫中的直接支持作用,做实扶贫资金联合社建设。积极引进培育金融机构,搭建融资服务新平台,完善政银企投融资对接,力争每年新增存贷比高于75%,余额存贷比每年提升2个百分点。建立企业帮扶稳贷机制,大力推广“循环贷”、“无缝贷”等模式。为县域内信用优良、主业经营良好、多层次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和后备企业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
积极支持企业挂牌上市
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引导和鼓励县域企业通过上市、挂牌融资,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等。对企业住所在建始境内并成功上市的分阶段给与每家企业总额5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通过买壳或借壳成功上市并将上市公司住所迁至建始县的给与300万补助;对在境外市场主板实现上市的企业给与200万元补助;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与100万元补助;对在武汉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通过运用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集合债等工具融资发行债券的企业县财政都将给与相应补贴。
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依据属地管理原则,不断加强对各行业的监管,不断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不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从严处置各类非法集资案件,全力维护金融稳定。(编辑 樊淑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