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 苏玖山)2017年12月8日夜幕降临,他乡务工的魏某与高坪镇石门河旅游扶贫公路项目部终于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捺印,经过高坪镇调委会调解,双方握手化干戈。
2017年4月,龙坪乡岔口子村六组村民魏某受邀前往高坪镇石门河旅游扶贫公路建设工地务工,7月30日,魏某在挖掘机前铲斗搬运水泥袋时,被突然落下的铲斗压伤左脚,随即被旅游公路项目部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脚小指、拇指骨折。住院治疗四个月后于11月30日出院。12月4日,魏某与旅游公路项目部进行初次协商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双方因赔偿责任分担和误工时间产生巨大分歧无果而终。12月5日魏某向高坪镇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高坪镇调委会依法受理后,派出工作人员到事故发生地查勘现场,详细了解旅游公路建设用工方式和用工性质,仔细询问挖机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范,通过证据认定挖机的所有者和操控人资格,确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2月8日,双方共同到高坪镇调解庭,通过工作人员的法理解析,用司法判例以案释法,情理之中彰显公平原则,逐步缩小双方纷争要点,最终达成旅游公路项目部向医疗机构全额据实支付魏某医疗费3.6万元,赔偿魏某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营养费及伤残补偿共计6.5万元。
据人民调解回访记录,12月9日魏某已一次性领取赔偿金6.5万元。(编辑 卢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