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向贻钰)5月8日,县环卫所环境卫生执法人员现场查处1起违法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依法处罚款200元。
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人介绍:针对生活垃圾违规处置的现象,县环卫所将在城区主次干道开展专项治理,主要是通知各临街门店、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到门前整洁,不能随意倾倒城市生活垃圾。如遇随意倾倒城市生活垃圾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责令停止并限期改正,对单位将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为更好地收集、清扫、运输生活垃圾,执法人员表示,对缺少垃圾收集容器的门店将给予补齐,希望大家共同参与,一起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品味。(实习编辑 刘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