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廖兆锋 廖德胜)“支书好,我今天自愿履行《人民调解协议书》,马上就将简易厕所拆除,麻烦您们联系法官到场来监督一下嘛。”5月10日一清早,景阳镇雷家坡村书记接到村民李某某打来的主动履行协议的电话。
当日,景阳法庭法官到场监督,被告李某某主动履行了 〔2019〕建景调字5号《人民调解协议书》确定的全部义务。
事情原委是这样的:
今年3月初,李某某因与邻居李某清素有积怨,便在自家老院坝范围即李某清的房屋正大门口修建了一口简易厕所,厕所粪坑散发的臭味导致邻居李某清一家无法正常生活。李某清申请景阳综治办到场调处。3月31日,镇综治办、司法所、村调委会派员现场调处,经过人民调解员大量细致的工作,最后终于促使当事双方自愿达成了〔2019〕建景调字5号《人民调解协议书》,根据该协议确定的条款,李某某应在两日内拆除影响邻居李某清正常生产生活的简易厕所,李某清自愿在2019年农历腊月28日前在自家屋后位置修建一条堡坎,消除双方田地及房屋的安全隐患。
协议签订两日后,李某某并没有主动履行协议确定的义务即拆除简易厕所,李某清无奈之下诉诸法院,要求李某某履行协议条款。景阳法庭受理该案后,进行了现场踏勘,依职权到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收集了相关证据,在掌握李某某无故拒绝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证据后,法院拟定于本月28日到该村进行巡回审判,以此教育辖区群众提高《合同法》法治意识。
李某某收到法院传票后,开始意识到拒绝履行自愿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势必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李某某主动联系了村支书,于是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当日,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与镇村两级调委会工作人员一行到场监督李某某主动履行《人民调解协议书》条款义务的全过程,并在现场以案说法,对当事双方及周边围观群众普及了《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给当地送上了一桌生动的普法大餐。
(实习编辑 蒋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