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企业,用文化培育自己的良心

04-02 17:01  

特约评论员 白信平

几年前,笔者应邀参加县内一家企业的文化活动。闲聊时,该企业老板说,“生意人,赚钱固然重要,但也不要钻到钱眼眼里去了,相应的文化建设也要跟上,这样公司才会有精气神,别人才不会在背后戳脊梁骨。”的确,作为本土民营企业,他们在不断成长的过程中,每年的文化投入也是水涨船高,企业在社会上的口碑一直比较好。

所谓文化,指某一组织的意识与行为的总和。企业文化就是企业信奉并付诸实践的价值理念、价值观和工作态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企业精神。

常言道,患难见真情。企业在顺风顺水、盆满钵满时,人们可能感觉不到企业精神的存在,不过一旦出现大风大浪,文化的力量就彰显出来。1930年,全球性经济危机波及日本,松下电器销售额巨减,仓库里堆满了滞销的产品。公司老板松下幸之助的两位助手建议裁剪一半员工。松下却作出决定:一个员工也不解雇,工作时间减为半天,工资全额支付,只要求员工全力销售库存产品。松下的这一招效果奇佳,由于全体员工的努力,公司收获了历年来最高的销售额。

这就是文化的力量。道义、情感、人际关系,还有信任感、亲密度,这些维系人类数千年的基本要素,都可以转化为生产力。

前些年,因工作需要,笔者接触了县内不少企业及其老板。谈及企业管理,不少老板是以“钱”来维系,迟到扣多少,早退扣多少,违纪又是罚多少……提及企业文化建设,好多都是支支吾吾,没得钱啊、没得场地呀、没得时间呀,理由一大堆。诚然,员工是来挣钱的,金钱管理是最大法宝,但是除了钱之外,其实还有很多要做的。甚至还有个别无良企业和企业主,只管自己赚钱,别说不知企业文化为何物,更是把企业起码的安全责任、社会责任、道德责任抛诸脑后,待到企业出了问题,就把问题推向政府和社会。好多年前,一位县领导就在大会上痛陈:“个别企业主不重视安全生产,平时沉醉于灯红酒绿,出了事故就让政府来为你擦‘屁股’……”

经济学中有一个“三方得利”原则,意思是说,做买卖要让买方得利、卖方得利,还要让社会得利。经营企业不仅能满足个人的梦想,企业的每一位员工也有属于自己的梦想生活。把爱人、珍惜每个员工作为经营公司的最终落脚点,以此实现从老板到所有员工物质和精神的幸福。有良心和有文化精神的企业,发展的力量才会更持久、更有生命力,也才会更有价值。(编辑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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