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我县长梁镇榨茨河村村民王忠才为其母亲举办“生日宴”,违反该村村规民约被取消农村低保一事,引起众多媒体和网民的关注。县民政局对其家庭现有收入情况进行了核查。
据核查人员介绍,王忠才为长梁镇榨茨河村七组村民,现年40岁,肢体三级残疾,在长梁镇集镇从事家电维修。家庭共同生活成员3人,其父现年74岁,其母现年69岁。其家庭目前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高于当地低保标准(4200元/人/年),按照低保动态调整政策,应当予以取消。此外,王忠才通过帮扶加上自立自强,收入近几年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其在实施危房改造时,还自筹资金对住房进行了加层。
近年来,我县按照2016年中央文明办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部署,高度重视乡风文明建设工作。2017年7月7日县委召开十五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建始县委 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的实施意见 》,明确将整治攀比奢侈风、好逸恶劳风等作为工作重点,要求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体系,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2018年12月,民政部等7部委又联合下发 《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村民委员会要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的滥办酒席等突出问题进行抵制和约束。村规民约一般还应针对违反的情形,提出相应惩戒措施。
据榨茨河村“两委”负责人介绍,2017年,榨茨河村在广泛征求民意、通过小组会、村民代表和党员大会讨论后,因地制宜制订了《榨茨河村规民约》,经村民签字捺印认可,并进行了广泛宣传。《榨茨河村规民约》第三条规定:“反对‘整无事酒(婚丧嫁娶除外)’,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简,破除陈规旧俗,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018年12月24日,村支“两委”接到村民举报,王忠才将于2018年12月30日摆酒席为其母庆祝七十寿诞,属无事酒范畴。村干部多次沟通劝阻无效。12月28日村民再次向榨茨河村村委会举报,村干部继续劝阻无果。王忠才仍在2018年12月30日为其母亲举办了“生日宴”,账薄上显示,有112人送礼,礼金12900.00元。2019年1月24日,榨茨河村村支两委召开会议,决定取消王忠才一家三口低保资格,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王忠才因整无事酒被取消低保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较大反响。网友评论:“除了红白喜事,都是无事酒。完全没问题。低保户自己在家摆一桌也能孝敬父母,完全没必要大操大办。”封面新闻评论:“摆无事酒取消低保待遇”,但凡事前明确告知,事中充分规劝,事后照章处置,就没有什么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