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李茂平)不仅在建始、巴东两县疯狂盗窃,还毁坏取款机意欲盗窃取款机内现金。近日,经建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马某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内赔偿被损坏的取款机的所有权人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83890元。
马某系建始县龙坪乡人,从2014年9月至2018年1月,他流窜于建始县龙坪乡、高坪镇、巴东县大支坪镇等地,趁无人之机,采用蒙面等手段,在超市、百货店、药房内秘密窃取现金、香烟,作案多达12起。经鉴定,被盗现金、香烟共计人民币37315元。
除此之外,他还把主意打到了取款机上。
2015年2月1日凌晨,马某持自制炸药装置来到高坪镇邮政银行自助取款机处,对取款机实施爆炸,将自动取款机毁坏,但并未成功窃取现金。经查,该机内存现金人民币180000元。
2015年12月22日凌晨,马某来到龙坪乡一邮政银行自动取款机处,用铁锤砸开取款机玻璃显示屏,但并未成功窃取现金。经查,该机内存现金人民币18100元。
2018年1月4日凌晨,马某来到巴东县大支坪镇农村商业银行大支坪支行自动取款机处,冲该取款机外墙及钢化玻璃门上打洞,造成钢化玻璃损坏,但并未窃取到现金。经查该机内存现金人民币60300元。经鉴定3台取款机损毁价值人民币83890元。
案发后,马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家人主动代为退还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