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曾志强 龙凤霞)男子驾车逆行撞毁护栏,“法盲”女闻讯而至“仗义”顶包,百般袒护隐瞒真相,在办案区看见“铁椅”后立即交待实情。9月15日,建始县公安局查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违法驾驶人因逆向行驶、肇事逃逸受到重罚。
9月14日清晨5时许,建始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县城业州大道“好实惠”超市三岔路口处,一辆白色小车将道路中间的护栏撞坏了。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到事故地点进行现场勘查,查明事故系因白色小车沿业州大道逆向行驶时,驾驶人操作不当致小车右侧撞损护栏。“护栏是我撞的”,在事故现场,青年女子刘某自称她是白色小车驾驶员,且愿意赔偿护栏的维修费用。
民警详细询问事故经过时,刘某却支支吾吾、表述不清,表现十分异常。随后,民警依法口头传唤刘某到交警大队进行调查,同时调取事发时段视频监控。监控影像显示,白色小车撞上护栏后,从主驾驶室下车的驾驶员明显是一名男性。民警立即告知刘某要讲明真相,不得虚构事实替人顶包,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但刘某仍不为所动,竟然当着民警的面玩起手机来。
因刘某的行为涉嫌提供虚假证言,民警在固定相关证据后,依法将她带入办案区,要求她以违法嫌疑人的身份接受询问。望着办案区冷冰冰、黑漆漆的铁椅,刚刚还面露不屑神情的刘某顿时吓得目瞪口呆。经过民警再次批评教育,刘某才意识到自身问题的严重性,连称“被朋友忽悠了”,当即毫不隐晦地交待了替肇事司机陈某顶包担责的经过。
9月15日,白色小车驾驶员陈某被交警大队传唤调查,面对证据,他如实地供述了逆向行驶、肇事逃逸等违法事实。据其交待,14日清晨5时许,他驾车通过业州大道时,见路面宽阔、车流稀少,便逆向行驶抄近道,因操作失误撞上护栏后,他连忙忽悠朋友刘某前来顶包,自己则快速逃离现场,妄图逃避处罚。
经建始县公安局裁决,陈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因逆向行驶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公民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调查时,应积极配合、主动陈述事实,切莫编造谎言、虚构事实干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编辑樊淑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