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 王刚) 8月10日,长梁镇三宝村一村干部致电司法所:郑某住房问题彻底解决了,郑某夫妇将跟随二儿子居住。
据了解,今年2月24日,三宝村驻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在走访农户的过程中,发现五组村民郑某夫妇,年过七旬,依然居住在土墙瓦房里。房子年久失修,外墙有大量裂纹,如果进入汛期,其住房随时可能发生倒塌,让郑某搬离住房,迫在眉睫。
驻村精准扶贫工作队还在在调查中发现,郑某家共育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二儿子搬迁至本县三里乡另建住房。其余三个子女均在宜昌市购房安家。2017年郑某夫妇找到村干部,申请为其解决住房问题。村委会也在党员代表会上多次提出,但绝大多数党员代表认为其子女都有安全住房并且都很富裕,不符合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能享受易地搬迁政策,而郑某夫妇居住的确属危房。4月29日,驻村精准扶贫“尖刀班”员工在即将调离三宝村时,特别提醒工作人员要注意郑某住房问题。后来,新任尖刀班班长覃道元同志上任后,逐户大走访,同样了解到郑家的问题。所以每当狂风暴雨到来,尖刀班成员都会亲临郑家了解情况,生怕出现意外。
8月3日,覃道元向长梁镇政府进行了报告。长梁镇政府立即安排镇综治办、司法所及长梁镇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到村了解情况,协助处理。调解员多方打听获取取得了其子女联系电话,通过沟通,郑某子女在电话中没有推卸责任,但均表示工作忙并没有回家处理该事,郑某夫妇也态度坚决,表示“死也要死在三宝村五组”,怎么也不会跟子女共同生活。该事处理一度陷入了困境。
为确保郑某夫妇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司法所的指导下,三宝村村民委员会正式以微信和邮寄快件的方式,给郑某四个子女寄送了限期回村处理老人住房安全的通知,并加附了《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恩施州公安局 恩施州司法局关于敦促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知》。8月6日,郑某四个子女中,除一个女婿未到外,其他三个子女按期赶到三宝村委会协商此事。
在调委会工作人员劝导下,郑某子女表达了愧疚,对工作人员表达感谢,并当场主动向驻村工作队写下承诺书,每月每人定期给其父母200元生活费外,并迅速解决危房事情。
(编辑冯平 校对孙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