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张清波 向丹)6月20日,失信被执行人康某因逃避执行,被建始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康某以成立公司需要资金为由多次向张某借款共计14400元,张某多次讨要无果后,以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经调解,康某定于2018年3月前分两期还清。康某到期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3日,建始法院立案执行后,电话联系康某十余次,到康某上班的公司寻人五次,康某一直以出差或者回老家有事躲避执行,或声称有钱了第二天就来交,直到5月4日执行员才找到康某,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
针对继续拖延、忽悠、玩失踪的康某,建始法院在6月4日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于6月5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感受到压力的康某终于在6月20日来到了法院。执行员原本以为康某能来,肯定是准备好了执行款,结果康某还是在纠缠之前的诉讼案件,陈述自己的困难。
康某的行为明显属于故意逃避执行。建始法院针对康某拒绝报告财产的行为,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对其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康某被拘留以后,才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家属来到法院履行了判决,交纳了1500元罚金。
(编辑吕亭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