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牟凡)《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正)》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6月7日,我州就贯彻实施以上两《条例》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的措施。同时,介绍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正)》的修订背景、必要性以及修订的主要内容。
据悉,《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是我州制定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是我国首部规范微量元素硒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的综合性法规。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为纪念世界硒元素发现200周年献上的一份厚礼,标志着我州在保护特色资源、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等方面工作走上了法制轨道,对我州打造“世界硒都·中国硒谷”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发布会上,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州政府办公室、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局、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省、州媒体记者提问。
来源:恩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