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 鄂胜明)近日,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司机被告人陈某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
2018年4月13日16时许,陈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面包车(非营运)行驶至“茅三线”22公里路段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陈某驾驶的车辆核载7人,实载20人(其中14人为建始县某乡镇中学、小学学生),严重超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在非法从事旅客运输业务过程中,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法规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受刑罚处罚。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并有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长期非法从事旅客运输业务,应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编辑余世荣 校对孙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