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 五年基本建成中医药强省
(记者龙华、通讯员刘敏)6月1日,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省中医药振兴发展指明方向和目标。
《意见》提出,未来五年,全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使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将显著提高,中医药工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成为全省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中医药医疗、教育、人才、科技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基本建成中医药强省。
同时,《意见》从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中医药发展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任务措施,分别指定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全面推进《意见》落实见效。
振兴中医药 助力健康湖北建设
——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龙华 通讯员刘敏
建设中部中医诊疗中心
《意见》明确,遴选优质中药院内制剂省内调剂使用,让群众就近享受中医药服务;将中医药服务医保报销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降低个人自付费用。
未来五年,我省将以省中医院为龙头,建设一批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市州级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三级甲等标准,每个县建1所标准化公立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实现全覆盖。培育20个国家级和省级中医、民族医临床重点专(学)科,进一步提升特色专科中医药防治水平,将湖北打造为中部中医诊疗中心。
《意见》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具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支持武汉市开展“全国社会办中医试点”。
扶植龙头打造湖北“仲景”
河南有“仲景”,湖北的中医药产业龙头何日炼成?
《意见》提出,推进省内中医药企业战略兼并重组,鼓励药品生产文号(批件)向重点企业转移,大力扶持健民药业、马应龙药业、李时珍医药集团、国药中联药业等企业发展成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通过上市、争取风险投资等做大做强。
建设15个良种繁育和300万亩以上中药材种植基地,大力发展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化、订单化种养;加强质量管理,培育15个以上名优品牌,进一步提升我省中药材附加值。
协同创新推动中药研发
根据《意见》部署,我省将组建国家和省级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研发平台建设费用以及研发检测费用给予补贴;鼓励中医医院和企业共建中药新药临床试验机构,鼓励公立中医院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企业合作。
鼓励企业开展名方、验方、医院制剂筛选及开发,研制一批治疗心脑血管、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创新中药新药。
对中医药企业获得的科技创新成果给予奖励,允许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依托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光谷生物城)建立“湖北中医药科技产业园”。
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
未来5年,我省将先后启动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时珍工程),培养中医药领军人才;实施“西医学中医”行动计划,培育中西医结合医疗骨干;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建设120个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湖北中医大师名师传承工作室,每个县中医院建好2-3个基层名老中医工作室。
与此同时,定期开展湖北中医大师名师、基层名中医评定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培训,实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加大向中医药人员倾斜力度;完善高级职称晋升政策,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