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恩施州将复绿矿山231公顷

04-21 12:46  

恩施日报讯(记者朱扬)4月17日,州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中心对恩施市5个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最大限度保护好环境。

2015年以来,我州40家煤矿企业投入1亿多元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治理106.7公顷,复绿35公顷,有效保护了矿区生态环境。

据州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至2020年,我州将实施“三区两线”(“三区”指重要的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两线”指重点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的直观可视范围线)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全覆盖,计划复绿面积231公顷。

近年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生态立州”战略,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采矿权审批前置的必要条件,严格执行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建立了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工作机制,改变了“老板发财,百姓受害,政府买单”的被动局面。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活动,引导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发展模式建设和经营矿山,完成了一批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加快实施“矿山复绿”工程的部署,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推动涉矿企业及时有效实施“矿山复绿”工程,有效解决了矿山开采引起的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环境问题,消除了开采弃渣堆放易引发的滑坡、泥石流隐患,促进了矿山生态环境改善。

2017年,州国土资源局开展全州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并形成了《恩施州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报告》,目前正在编制《恩施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下一步,全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按照规划,抢抓煤矿去产能机遇,从严从实落实“矿山复绿”责任,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实现国土资源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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