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乡村振兴,既不降低扶贫标准也不吊高胃口

03-30 09:13  

学习《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心得体会(4)

特约评论员 白信平

当下,全县人民尤其是广大农民对“乡村振兴”充满期待。期待中有美好的憧憬,期待中有砥砺前行的力量。

所谓振兴,就是通过发展,使乡村兴盛起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立足国家“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明确了乡村振兴分“三步走”战略:一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即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二是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三是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当前,我县乡村发展的“短板”依然突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脱贫攻坚依然是当务之急;特色产业组织化程度低,农民闯市场和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依旧脆弱;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民出行难、饮水难、就医难等依然大面积存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农民科技素养亟待提升;农村“空心化”现象普遍。

这是我们的县情,也是乡村振兴路上的现实难题。专家提醒,乡村振兴既不降低扶贫标准,也不吊高胃口。

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一方面要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强化产业和就业扶持,实现稳定脱贫;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另一方面,必须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贫困,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的精神风貌。

美好生活靠奋斗得来!让我们牢记习总书记的嘱托,砥砺前行,踏踏实实走好乡村振兴的每一步。(编辑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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