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姚辅)景阳镇一男子在与他人会车时发生争执,进而多次暴打对方驾驶员并砸坏对方车辆。2月1日,“路怒症”男子向某被建始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1月31日16时许,建始县公安局景阳派出所民警接到陈某报警称,因会车纠纷在红二线景阳镇原水泥厂路段被对方驾驶员多次殴打并砸坏车辆。接到报警的景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民警调查查明:1月31日下午,景阳镇男子向某驾车由景阳镇后槽村经红二线向景阳集镇方向行驶。行驶到景阳镇后槽村四组原水泥厂路段时,在会车过程中与驾驶车辆对向行驶的巴东县金果坪镇男子陈某发生口角。暴怒的向某随即下车对陈某进行第一次殴打。陈某并未计较而是驾车继续前行,气愤难消的向某追上前第二次对陈某进行殴打,陈某依然没有理会。但是向某依然不依不饶,拦住车辆第三次对陈某进行殴打,并将陈某驾驶的车辆损坏。忍无可忍的陈某遂报警求助。
民警通过调查走访、询问目击者及调阅监控视频,及时查清了事情经过。虽然事发后向某家属与陈某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陈某也对向某表示了谅解,但因向某的行为性质恶劣且在当地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民警依法将案件上报建始县公安局审核。
2月1日凌晨,经建始县公安局裁决,依法给予向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于当日对其执行行政拘留。(编辑蔡楚 实习生谭君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