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特约记者陈平安)今年以来,建始县红岩寺镇党委按照县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总体要求,围绕重点目标和重点工作,紧扣“学”的内容、突出“做”的实效、对准“改”的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全面过硬,全镇党建工作整镇提升。
做到“五个坚持”学。坚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围绕“严肃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主题,部署每月“支部主题党日”,严格按照“八项联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社区)、单位支部指导参与村(社区)支部的“支部主题党日”始终如一,从不间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镇党委委员提前自学,每月开展一次学习培训集中,一月一主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和自学。坚持分散自学。镇先后编印《全面从严治党应知应会学习手册》《学习十九大精神200题》《学习新党章100问》等口袋书共4000本发到党员手中,利用休息时间加强学习,还利用微信平台将学习资料发到微信里自学。坚持送学。严格按照“六个一”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对当月未参加“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的党员开展送学补课活动,将学习资料送到党员手中,耐心讲解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建立“建党员干部微信学习群”,将学习资料发到群里进行自学和交流。让党员干部人人成为学习的主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联系实际专题学。今年以来,共举办了16期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1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达到人人参学不掉队的目的。同时还组织了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部分村支“两委”干部、农村党员等多期扶贫业务等业务和政策法规培训学习,并适时进行系列培训知识测试,以提高基层党员综合素质。
开展“六大活动”做。开展喜迎“十九大”演讲比赛。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镇各级党员中形成“牢记身份强党性,立足岗位比贡献,激情干事创业绩”的良好氛围,6月,镇举办了“永跟党走,喜迎十九大”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真实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典型事例、切身体会,畅谈如何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此次演讲比赛,深化了党员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认识,增强了为民服务宗旨、务实工作作风和清廉从政意识,同时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担当的责任性。开展“十九大”精神巡回宣讲。一是成立 “红岩寺镇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社区文艺宣传队”,在村(社区)进行演出。镇老年大学组织全体学员以表演喜庆十九大连厢舞、女声独唱绣红旗、湖北渔鼓祖国颂、柔力球走向新时代等节目的形式,宣传十九大精神。二是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 流动党课进村寨”活动。按照县委组织部安排,该镇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大·流动党课进村寨”进我镇机关、学校、村(社区)宣讲活动,利用学校平台组织学校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邻近村(社区)村民和党员参加听党课,共宣讲16场次,受众达6000余人,实现学习宣传不留死角,全覆盖。另外,邀请驻点县领导讲党课,所有支部书记、镇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支部讲党课,确保学习不断,教育常新。开展“合格党员标准”专题讨论。12月“支部主题党日”,该镇所有支部在“支部主题党日”上民主议事环节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了“合格党员标准”专题讨论。党员们争相发表意见,结合支部实际细化合格党员具体标准累计386条,作为党员争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行为准则。开展党建示范引领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今年以来,镇党委在抓党建促产业脱贫上,精心组织,把产业发展与精准脱贫紧密融合,实行党委抓支部,支部抓党员,党员抓示范引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链条模式。各级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到产业发展第一线,带领群众发展特色农业,助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科学谋划,壮大了发展产业队伍,为巩固全镇脱贫攻坚成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开展党建督查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严抓实“两学一做”和“支部主题党日”,提升全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成立了五个督导专班,制定了督查方案,对全镇各支部党建工作定期督查督办。督查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组长和被督查支部书记签字制。从4月份起,按照日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督查、交叉督查、暗访督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实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评分、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督查结果作为年底综合考核重要依据。抓宣传活动,营造党建工作氛围。召开党建宣传工作专题培训会,培训支部骨干宣传员36个,实现一个支部一个宣传员。一年来党建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宣传稿件发表220余篇。
围绕“一个中心”改。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问题不走神、揪住问题不放手,把查摆解决问题这一个中心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把落脚点放在“改”字上。对上级督查和各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汇总登记,建立问题清单,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整改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找准整改问题的途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挂牌整改,责任兜底,限期销号。(编辑 卢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