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建始县寻找黄四姐形象大使选拔赛有序进行,组委会现发布选手须知,请各位参赛选手认真阅读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选手管理
1、参赛选手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参赛选手提供的信息和证件不真实,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2、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选手进行统一编号,参赛选手按照统一编号的顺序参加比赛。除海选外,其他赛程中,参赛选手经过抽签决定上场次序。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选手确定的统一编号是参赛选手参加全程比赛的唯一代号。各轮比赛的日程安排和参赛选手名单及统一编号,将刊登在赛事官方网站。
3、参赛选手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在比赛期间的活动安排,并参加主办方指派的临时性活动。
4、参赛选手须举止正当,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不得有对本人及大赛形象、其他选手、大赛组委会和相关人员造成损害的行为,不得在参赛期间通过任何方式参加同类别的比赛。
5、参赛选手须服从大赛评委的评判结果,如对评判结果有异议,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二)比赛管理
1、参赛选手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到场抽签,并在指定地点或指定的选手席就座,不得在赛场内喧哗、穿行,服从大赛组委会的安排与管理。
2、主持人将提前5个顺序号通知参赛选手候场,候场的参赛选手应按时在候场区等候,误场则自动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选手在参赛过程中如果超时,评委有权打断选手,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让下一位参赛选手上场。
4、参赛选手需自备服装及参赛所需物品(乐器、伴奏带等),决赛时没有民族服装的可申请组委会提供。
5、所有比赛现场商业广告宣传,必须经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或同意。
6、才艺比赛注意事项:
(1)每位参赛选手须准备3分钟以内的才艺表演节目;
(2)参赛选手须自备才艺表演所需的服装、道具、音乐及搭档,并提前将音乐拷贝给组委会;
(3)活动期间,参赛选手需做好自身安全保护。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参赛选手由于个人原因而造成的身体、心理伤害责任及安全责任。
(三)有关说明
1、主办方拥有参赛选手在参赛期间所拍摄照片、录影的所有权和肖像使用权,及用于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和旅游产品的促销活动。
2、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魅力金建始·最美黄四姐
建始县寻找“黄四姐”形象大使选拔赛组委会
附:比赛内容
一、海选
1、自我介绍(60秒)
2、才艺展示(3分钟)
二、初赛
1、T台走秀
2、自我介绍
3、才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