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 张蕾 曾志强)邻里之间产生纠纷后,不是请求当地政府介入调解,或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利益,而是诉诸武力粗暴解决邻里争端。11月27日,建始县公安局办理一起故意殴打他人案,上演“父子兵”的两名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11月27日11时许,建始县公安局高坪派出所接到辖区一黄姓老人报警,称自己遭到同组村民李某父子的殴打。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涉案嫌疑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同时进行大量走访,很快查明案情经过。
据民警介绍,事发当日,年逾古稀的黄姓老人邀请两名帮工在家门口公路旁一山坡上砍伐树木,期间,邻居李某赶到现场,以老人所砍树木为自己所有为由,与其发生争执。随后,李某父亲李某某也来到现场参与交涉。
因李某与黄姓老人两家常年不和,经常为日常琐事发生矛盾,双方在现场均不能说服对方。感到利益受到侵犯的李某父子遂大动干戈,30余岁的李某不顾对方是70多岁的老人,从路边捡起一根木棒打向老人右臂,李某某也将老人推倒在地,二人对其进行拳打脚踢,致受害人身体多处受轻微伤。
在高坪派出所,李某父子对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就两家存在的树木归属问题,民警依法告知双方当事人,一定要通过政府部门依法合理地进行界定和调解,采取司法途经维护自身利益,绝不能以违法犯罪的方式粗暴维权。经民警反复劝诫、引导,当事人均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今后将依法维护自家权益。
对李某、李某某故意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建始警方依法给予二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远亲不如近邻”。广大农民群众应积极倡导文明乡风建设,遇事谦让三分,遇利互让一步,邻里友善、和睦共处,共同维护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的乡邻关系,共同打造文明和谐、积极向善的文明乡风。发生矛盾纠纷后,应及时请求村委会、乡镇政府部门介入,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妥善调解;自身利益受损时,应通过司法途经合法维权,切莫简单粗暴地诉诸武力,更不能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编辑 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