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显成效

11-22 22:31  

建始网讯(特约记者 冯平 通讯员 廖文)县财政局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和要求,集体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今年以来,定期分析研究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安排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局党组成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和乡镇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及指导、监督、检查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机制。重新修订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逐级传导,建立主体责任体系和主体责任传导链条。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乡镇财政所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将责任制层层分解到具体岗位,做到财政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从而在该局内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系和责任机制。截止目前,局党组共开展组织生活会交心谈心48次。

与财政局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乡镇财政所长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逐一进行了一对一的廉政谈话。责任书对该局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责任内容、责任考评、责任追究和其他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严格按《建始县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按照《建始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严格程序,局内岗位设置、人员调整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新任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截止目前,局党组主讲廉政党课6次,开展廉政谈话20次,一对一谈话10次。

按照建主体办发〔2017〕1号文件要求,局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全年党组集体研究主体责任2次。该局现有在职党员107人,副科级以上人员12人,改非领导 5人,党组织下设财政局机关党支部、国库收付中心党支部、老年党支部共3个党支部。对照班子集体主体责任清单,日常工作实行痕迹管理,必须填写纪实手册。(编辑 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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