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谢露 汪雪平)从7月1日至8月10日,短短40天内,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上级关于“荆楚平安使命2016”及夏季暨暑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的部署,在全县开展了史上“最严执法”整治路面交通秩序,对交通违法零容忍,40天内有24人被记12分。
案例1:7月4日,在学苑路查获一辆号牌为浙C6XXXW的小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最终依法给予车主黄某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记12分。
案例2:7月8日,在北环路环卫所路段查获一辆无号牌车辆,该车临时号牌到期后并未取得机动车号牌。最终就该车违法停车和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给予驾驶人黄某罚款300元的处罚,并记12分。
案例3:7月8日,在北环路环卫所路段一辆号牌为鄂Q8XXX2的大型汽车故意遮挡号牌,最终依法给予驾驶人刘某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记12分。
案例4:7月13日上午10时许,民警在团结路查获一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小车,最终依法给予驾驶人张某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记12分。
案例5:7月13日,在朝阳大道朝阳隧道路段查获一辆号牌为鄂Q8XXX6的小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最终依法处以驾驶人李某罚款5000元,并记12分。
案例6:8月7日,在秋红线查获一辆祥太客运公司所属的客运车辆,核载9人实际装载了16人,超员70%以上,执勤民警立即转运乘客,对驾驶员谭某给予罚款1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
从7月至今,我县共出动警力526人,警车180台,设置临时检查点62个,检查“两客一危”企业27家,排查隐患车辆57台,查获了5952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涉牌涉证204起,野蛮驾驶448起,无证驾驶76起,机动车超速28起,客车超员8起,饮酒驾驶4起,对24人进行记12分的处罚,全面净化路面交通秩序,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广大群众、学生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编辑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