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取闹毁财物 寻衅滋事被判刑

09-17 09:18  

建始网讯(通讯员 鄂胜明)近日,建始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刘某寻衅滋事一案,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5月26日23时许,刘某在网吧上网时听见张某给其朋友段某打电话。因刘某曾听闻段某欲找自己麻烦,遂用张某手机与段某通话质问此事,遭段某否认。刘某遂邀约其友周某等五人携带砍刀和棒球棍驾车欲找段某理论,来至某超市门前,欲进入网吧寻人时,听见马路对面公路上一辆轿车的驾驶员大声讲话,刘某误以为是段某同伙,遂从袋子抽出砍刀,翻过公路中间的隔离栏,驾驶员王某见状欲急速离开,刘某持刀砍击该车,致该车后挡风玻璃及后立柱毁损,其毁损价值折合人民币共计6689元。

纵观本案的发展过程,刘某逞强耍横,随意损毁他人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犯罪起因及人身危险性较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悔不当初,下决心将痛改前非。(编辑 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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