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特约记者 向继武 通讯员 王良恩)“这是8月份的思想小结,通过学法,任何便宜、偏财都不要去想,诚实劳动才是正道……”8月31日,建始县龙坪乡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在书面思想汇报中这样写道。
43岁的张某,家住建始县龙坪乡玉兰坪村。长期外出,在广州打工,今年5月接到与自己电话号码一字之差的陌生电话,原来是湖北来凤谭某给房东向某打电话,告知支付房租事宜,谭某错将向某尾数4198电话,拨成尾数4188(张某电话尾数),张某听语气意识到对方拨错了号码,便谎称自己是向某的老公,误导谭某向自己卡号转账现金2万元。
几分钟后,谭某拨打电话核对转款是否到账,张某有意不接电话,谭某意识到被骗,迅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张某。张某意识到2万元的“偏财”涉嫌犯罪。通过咨询法律,主动到来凤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待犯罪经过,并退还受害人谭某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张某系投案自首,主动退脏,按照《刑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张某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张某按照社区矫正法律规定,回到建始县龙坪司法所报到服刑,现身说法,影响周边人,起到积极效果。(编辑 卢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