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风文明·访谈】倡法治文化 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07-07 16:23  

记者 侯著柏

“法治文化建设是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系统在乡风文明建设中担任着重要角色。”记者在县委第十五届二次全会结束后,采访到县司法局局长李万军,李万军对法治建设如何与乡风文明建设有机融合,颇有见解。

“下一步,司法行政系统内将召开大会,全面传达、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系统内所有人员不仅是乡风文明建设的践行者,还要成为乡风文明建设的倡导者和引导者。利用各种机会,宣传法治文化,积极参与到乡风文明建设之中。”

李万军谈到:“结合司法行政自身职能,以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等‘法律六进’为载体,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为抓手,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以案释法,以《实施意见》中的整治‘十乱’,狠刹‘六风’为重点,开展普法教育,营造法治氛围,建设法治文化。”

李万军语气坚定:“乡风文明建设坚持德法并举,法治是基础,更是保障。司法这支队伍,要当好法治参谋,更要守住法律底线,为建设和美建始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建始县乡风文明建设贡献力量。”(编辑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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