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处罚类
权力编码 |
42282200CG-CF-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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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 |
对在行道树上牵绳搭线、悬挂物品、晾晒衣物、架设电线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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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建始县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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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依据 |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在树木上牵挂绳索架设电线;《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在自治州城乡规划区内禁止下列破坏绿化的行为:在行道树上牵绳搭线、悬挂物品、晾晒衣物。《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由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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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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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处理意见 |
保留规范 |
法 制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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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及 联系电话 |
建始县市政园林局 (0718-3229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