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建始县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负责人:孙胜哲
工作职责:
建始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作职责
为使建始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一步提高效能,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质监站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职责。
1、负责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编制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及时办理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使全县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3、对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进行监督审查,负责对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图纸、交竣工验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书面评价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
4、明确各从业单位质量责任,加强监督工作管理,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及时研究质量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使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0%。受监项目:二级公路以下的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通乡、通达、通畅以及经济断头路、旅游公路等)。
5、每月对农村公路进行一次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巡查日志档案,及时下发各种监督工作指令,督促整改检查,且监督指令闭合。
6、质量监督抽查频率不低于10%。每月形成《质量监督月报》,每半年形成《质量运行分析报告》。及时组织农村公路交(竣)工质量检测和鉴定工作。
7、加强建设市场管理,建立本辖区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质量信用体系,对从业单位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配合州质监站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建立质量信用记录。
8、受理、调查工程质量举报,及时处理上级交办的工程建设质量举报和投诉。
9、按建设项目建立监督技术档案规范齐全。
10、加强内务管理,建立和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财物管理、目标管理等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报表、报告。
11、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综治、计生、安全、信息等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