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 冯晓叶)近日,建始县人民法院业州人民法庭利用新媒体平台快速审结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贾某是重庆市人,被告张某系建始人,贾某向法院起诉张某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电话联系张某,张某称其在外地打工,无法到庭。承办法官向其解释了送达文书的几种方式,征求张某同意后,通过微信向其送达了相关应诉文书。
联系过程中,张某表示想尽快解决离婚问题,但是无法回来开庭,承办法官及时将该情况反馈给贾某,贾某表示愿意庭前调解。在确认当事人身份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和微信进行了庭前调解,双方就离婚及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并将法院制作的调解笔录签字后邮寄至业州法庭。
自2月中旬以来,业州法庭灵活运用电话、QQ、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审理各类案件10余件,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提高了办案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习编辑 刘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