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湖北省农业产业化暨农产品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农业厅
2016年12月29日
湖北省农业产业化暨农产品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努力克服全球经济低靡和国内经济下行等严峻困难,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大力培植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十三五”时期,是加快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也是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农业产业化经营提档升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加快转变湖北省农业发展方式,促进新常态下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湖北省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等,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一)发展成效。
“十二五”期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各项指标全面完成,部分指标大大超过预期目标甚至实现翻番。
1、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5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250家,主营业务收入1.29万亿元,居全国第5位,比2010年提升5位,年均增速达23%;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由2010年的1.39:1提升到2.45:1。在全省17个市州中,有9个市的农产品加工业成为当地第一支柱产业;全省20强县市基本上都是农产品加工业大县。农产品加工业成为全省规模最大、发展最快、就业最多、效益最好、农民获利最丰的“五最”产业。
2、龙头企业实力显著增强。2015年,全省年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4家,3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25家,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72家,分别是2010年的4.0倍、3.6倍和3.0倍。853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额937.9亿元,实现主营收入5273.9亿元,净利润215.45亿元,上缴税金101.56亿元,其中,上缴税金过亿元的龙头企业超过10家;出口额18.0亿美元,其中食用菌、禽蛋、蜂产品等出口居全国首位。
3、园区建设发展迅猛。2015年,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达到15个,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27个(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30个),加工业产值30亿元以上的园区53个。省级园区规划面积4.5万公顷,实际开发面积3.0万公顷,入园企业2073家,其中规模以上加工企业936家,园区农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6000.52亿元,增速一直高于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平均增速约9个百分点。东西湖、夷陵、枝江、仙桃、枣阳和汉川等6个园区的农产品加工产值超过300亿元,企业集聚产业集群效应明显。
4、品牌建设取得骄人成绩。截至2015年底,全省农业类“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33件,占全省驰名商标总数的44.5%,是2010年的5.5倍,成为驰名商标最集中的行业。农业类湖北名牌产品391个,湖北著名商标825件,全省“三品一标”主体1988家,品牌总数4386个,总量规模位居全国前列。“稻花香”、“枝江”和“劲牌”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神丹”蛋品畅销全国,“周黑鸭”品牌异军突起,水产“三艘航母”漂洋过海。
5、带农就业增收效果明显。订单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粮油存储银行等农企利益联结模式不断完善和推广,龙头企业对农户二次分红、领办入股合作社,以及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生产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等模式不断探索创新。2015年,全省龙头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约110万人,流转土地自建标准化原料基地14万公顷,辐射带动农户超过1000万户次,订单面积470多万公顷,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增收约390亿元,农民户均增收约3350元。
“十二五”期间成绩的取得,主要归功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推动。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的意见》,设立并不断增加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调度资金,将加工业发展指标纳入对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的考核范畴。二是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拉动。园区是我省的首创;各地比照经济开发区的有关优惠政策,在园区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吸引企业向园区集聚。三是科技研发创新驱动。省级龙头企业中,建立了研发机构的企业451家,研发投入由2010年近10亿元增加到约30亿元,拥有各类专利近3000件。四是搭建合作平台助动。省农业厅先后与多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联手人行武汉分行推行主办行制度,龙头企业每年获得贷款额度近700亿元;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公司五年累计为近400家次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总额达60亿元。每年组织10多个校院100多家龙头企业进行对接,连续4年举办龙头企业高管培训班。通过每年一届的国际农交会、武汉农博会和全国农洽会、产交会等,帮助数千家企业开拓市场。五是深化利益联结带动。全省农业部门和农业产业化组织不断探索创新农企利益联结模式,“华丰模式”、“福娃模式”、“彭墩模式”和“华山模式”等,先后在全国宣传推广。
(二)“十三五”发展的有利条件。
1、政策环境良好。国家正在大力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对企业的税费等政策将更加优惠,精准扶贫工程全面实施;省委省政府正在全力推动“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将持续深入实施;各有关部门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龙头企业的力度更大,全社会关心农业产业化的氛围会更浓,农产品加工业和龙头企业的发展环境将进一步优化。
2、原料保障充足。“十三五”期间,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北,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城镇工商资本的不断进入,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程度更高,适度规模经营的比重将达到50%左右,粮食产能将稳定在2650万吨以上,油菜籽产能保持在260万吨左右,蔬菜产量3850万吨以上,生猪出栏量稳定在4500万头左右,禽蛋产量增加到170万吨,水产品产量提升到520万吨,水果、茶叶等特色产品的品种更多、品质更高。
3、科技支撑有力。国家将对科研体制、机构和项目进行重大改革,工业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不断突破,物流技术装备水平的不断提升,“互联网+”的推广普及,科教大省的技术人才优势,以及快速发展的交通运输网络,将为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和龙头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市场潜力很大。2015年,全国和全省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6.1%和56.6%,人均GDP分别为49229元和50808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7051元和11844元;“十三五”期间,全国和全省的城镇化率将稳步提高到60%以上,人均GDP可望达到10000美元。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将进一步升级,对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多样化、个性化、功能化和便捷化需求将更加旺盛,加上新的消费模式和消费业态的不断涌现,将为农产品加工业和龙头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主要问题与不利因素。
“十二五”期间,全省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十三五”期间,还将面临更多更大的挑战。
1、农产品加工转化不够。农产品产地储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简陋,而且数量严重不足。龙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总体较弱,全省农产品综合加工率约为67%,精深加工率约为18%,远低于农产品加工发达国家和地区,且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受技术装备和经营理念等因素制约,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
2、龙头企业负债高融资难。“十二五”前半期,宽松的融资环境,刺激不少龙头企业上项目铺摊子,推高资产负债率。近两年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控和责任追究,加上政策性银行调整贷款投向,导致诸多龙头企业出现不同程度地流动资金困难。“十三五”期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难以根本缓解。
3、市场竞争加剧。国内经济由高速转入中高速发展新常态,未来几年仍将保持紧运行;人力资源成本攀升,人口红利逐渐丧失;主要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的国内外价格“倒挂”;全省大宗农产品加工存在不同程度地产能过剩;世界经济复苏乏力需求不振,汇率波动和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使得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4、资源环境和质量安全约束。工业化、城镇化和化学农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养殖业的突飞猛进,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全省农业生态环境,直接影响到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品质;农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中农(兽)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等问题,以及水体和大气污染等,给农产品加工业带来诸多质量安全隐患;加上国家对资源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不断加大,都将给企业的发展带来较大的压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以园区建设为平台,做长产业链、做大价值链、做紧利益链,进一步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提升,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建设农业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企业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着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品结构,加快有关行业“去库存”,实现质量型、差异化发展。
2、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交通区位和产业基础,培育和发挥比较优势,引导不同地区、产业和园区、企业科学定位、合理布局。
3、坚持创新驱动。加强人才培养和使用,强化科技合作和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淘汰落后产能;
4、坚持可持续发展。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农业资源,通过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做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5、坚持抓大扶小。推进龙头企业收购兼并联合重组,不断延伸产业链,实现跨区域发展,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行业领军龙头企业。积极扶持一大批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农民合作组织举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鼓励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万亿元,年均增长9%左右;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3:1。主营收入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超过100家,产量在全国前5位的优势特色产业有前5位的加工龙头企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农户获得更多的产业融合发展增值收益。
三、主要任务
(一)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米面制主食品和焙烤食品,推进马铃薯主食化,开发薯类、玉米等休闲食品和高蛋白大豆制品,促进玉米饲料、饮料加工。积极发展冷鲜肉和肉制品加工,开发卤、烤、酱腌肉禽制品,推动传统蛋制品工业化生产,开发液态蛋和蛋黄粉等新产品。进一步开发鱼糜制品、休闲鱼制品和保健美容产品,着力发展淡水小龙虾系列产品,推进水产品加工方便化、分割化、多样化。开发脱水菜、酱腌菜和蔬菜汁等精深加工产品,促进食用菌和魔芋精深产品开发和出口外销。提高水果饮料、罐头、营养餐与配餐、果醋果酒、调味品及休闲食品等精深加工能力和质量;创新开发茶食品、茶饮料、茶日用品、茶保健品等深加工产品;提高中药材高值化加工水平。开发生产高中档双低菜籽油,发展花生油、芝麻油、茶籽油和米糠油、棉籽油、玉米油。推动秸秆、稻壳、菜帮菜叶、果皮果渣、动物骨毛血皮等副产物综合开发利用。开发与农产品贮运及电子商务发展相配套,发展和创新先进实用的保鲜包装材料。
(二)促进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院企合作和科企对接,积极引进人才,加大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设备设施改造和技术产品更新换代。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开展直营配送,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动龙头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充分发挥资金、技术、管理和市场等优势,整合资源要素,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组建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鼓励龙头企业进行股份制、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淡化家族式管理,提高企业治理能力。支持龙头企业积极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多渠道解决融资难题。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发展后劲。
(三)促进产业集群企业集聚。以农产品加工为核心,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构建一批科技水平高、生产能力强、上下游相互衔接的优势产业集群,打造粮食、油脂、蔬菜、茶叶、水果、生猪、家禽和水产等产业从育种、种养、加工、副产物利用到仓储物流和销售的全产业链。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化园区建设,完善配套设施,突出主导产业,提升服务功能,聚集分散的企业,吸引新建项目,构建园区产业链,节约土地资源,节省政府和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让更多的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促进人的城镇化和产业的城镇化。
(四)促进农民增收脱贫创业致富。围绕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为农户提供农资、技术、信息、物流、农机作业、产品销售、贷款担保和小额资金等社会化服务。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提高订单合同履约率,为农户提供保险支助,提高农民应对自然、疫病和市场风险的能力,确保农民利益。鼓励龙头企业领办或入股农民合作社,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及生产要素入股,推进适度规模经营,让农民获得多种收益分配。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延伸产业链条,在采用先进技术装备的同时,保持和发展产前、产后劳动密集型作业,吸纳更多农民就业。鼓励农民特别是返乡农民和下乡大学生等,利用经验和知识,开展创业创新,带动农民和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致富。
四、产业与区域布局
(一)粮食产业。立足江汉平原和鄂东地区的优质水稻、弱筋小麦和鄂北岗地的中筋小麦资源,大力发展稻谷烘干和储藏等产地初加工设施;稳定发展稻米加工和白酒生产,提高稻谷整精米率和小麦出粉率,加快发展米面制品、速冻食品和方便食品,提高饼干、面包和糕点等中高端焙烤食品的比重。充分利用鄂西地区的玉米资源,补充饲料加工原料,发展玉米淀粉和白酒、饮料。依托鄂西山区、江汉平原和鄂中北丘陵地区不断发展的马铃薯资源,建设一批种薯及商品薯储藏设施,推进马铃薯主食加工。加强汉江中下游高蛋白大豆的开发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谷壳的饲料、基料、燃料和肥料全值化利用。进一步发展壮大东西湖、监利、洪湖、沙洋、钟祥、京山、安陆、孝南、枣阳、襄州、宜城、仙桃和浠水、黄州等粮食食品饲料加工产业园区,以及夷陵、枝江、大冶和松滋等酒类加工园区,做大做强一批龙头企业,形成沿汉江和长江粮食加工优势产业带。
(二)纺织与油脂产业。棉纺织以江汉平原、鄂北和鄂东地区传统棉区为重点,依托现有棉纺企业,稳定产能,提升技术,提高产品品质和产销量,促进襄阳、孝感、荆门、天门、黄冈和仙桃等地棉纺产业发展;麻纺织依托咸宁地区苎麻资源,培植重点龙头企业;蚕丝以大别山区和秦巴山区县为重点,增加产品品种,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油脂产业要整合资源,淘汰部分落后产能;菜籽油要明确市场定位,加强双低菜籽油标准化生产加工和品牌宣传促销,加快功能性产品开发生产;在花生、芝麻、木本油料和水稻、棉花主产区,培育发展一批技术含量较高、品牌影响较大的企业。努力建好老河口油脂加工产业园区,在双低油菜主产县市每县重点培植一家油脂企业。
(三)园艺产业。蔬菜在武汉郊区重点发展净菜加工和配送,在武汉城市圈主产县市和山区高山蔬菜产区重点发展预冷保鲜;在江汉平原重点发展水生蔬菜的冷藏保鲜和盐渍加工;在大洪山和神农架周边县市,着力发展食用菌冷藏保鲜烘干、精制和罐头加工出口,重点打造随州、房县等食用菌加工产业园区,培植在全国行业领军的出口型企业;在鄂西山区长阳、建始和竹溪等县区,进一步发展魔芋精深加工。在西部沿江地区、清江流域、汉江流域和316国道沿线地区,大力提高柑橘、砂梨、桃和枣、葡萄等水果贮藏保鲜能力,加快发展果汁、罐头、调味品、发酵制品和休闲食品等,做大做特宜都、秭归、夷陵、枝江等水果加工产业园,培植行业领军龙头企业。在秦巴山区、大别山区和大洪山区,稳定发展名优绿茶,加快发展出口茶;在武陵山区和宜昌三峡地区立足绿茶,振兴宜红茶;在幕阜山区重点发展青砖茶;不断提高茶食品茶保健品等比重;建设和发展夷陵、五峰、竹溪、赤壁、英山和恩施等茶叶加工产业园。以武陵山、秦巴山和大别山等中药材主产区为重点,提高地道药材的初加工能力和精深加工水平。
(四)畜禽产业。整合生猪屠宰场(点),有效利用生猪屠宰企业现有产能,提高生猪和肉禽屠宰、分割、冷冻和冷链物流水平;重点建设宜城、安陆、随州、东西湖等畜禽加工产业园区,提高生猪加工产业集中度,提高肉制品、肉罐头的加工能力,打造畜禽加工全产业链,进一步做大鸭制品品牌和市场。禽蛋围绕鄂中鄂东蛋鸡板块、以及江汉平原蛋鸭板块,大幅提高保洁蛋加工比重,稳定发展皮盐蛋加工,提高质量和品质,开展蛋品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蜂产品立足绿色、保健和出口,大力发展有机蜂蜜,提高蜂王浆、蜂花粉和蜂胶比重。依托不断发展的全省草食畜牧业,在江汉平原、鄂东鄂南和鄂西地区,发展一批规模化的肉牛、肉羊屠宰加工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武汉、黄冈、宜昌、襄阳和咸宁等地的奶业,提高品质和产量。
(五)水产业。以江汉平原和鄂东地区为重点,大宗淡水产品着力发展保鲜运输,发展冷冻加工、鱼糜制品、休闲食品和干腌制加工;淡水小龙虾在巩固国际市场的基础上,着力开发国内市场,加工生产适合国内消费习惯便于保鲜运输的系列产品。仙桃、洪湖、监利、江夏、鄂州、汉川和天门等地发展完善黄鳝、黄颡鱼、泥鳅和螃蟹等特色水产品的包装保鲜加工运输,提高斑点叉尾鮰的分割、冷冻和出口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水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开展鱼鳞、鱼皮、鱼骨、鱼尾和虾壳等废弃物利用。提升潜江、洪湖、江夏和鄂州等园区的水产品加工水平。
五、重点工程
(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在水果、蔬菜、中药材、粮食等主产县(市、区)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产地贮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加强果蔬、中药材、粮食等农产品贮藏保鲜烘干共性技术创新和推广,开发新型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装备。通过项目实施,建设果蔬药贮藏烘干设施约4000座,新增果蔬冷藏保鲜库容20万吨,新增烘干能力10万吨。到“十三五”末,基本解决果蔬主产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的贮藏烘干设施需求,果蔬产品的产地损失率降至5%左右,产地销售价格提高30%左右,粮食产地烘储能力明显提升。
(二)农产品加工业“进位”工程。加快发展粮食和畜禽加工业,调整优化油脂、棉纺加工业,大力发展园艺产品、水产品和薯类等特色加工,着力发展主食产品、休闲食品和高端出口产品,农产品精深加工率提高10个百分点。宜昌、襄阳、荆门、荆州、孝感、随州、仙桃等市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倍增计划,十堰、咸宁、仙桃打造农产品加工千亿产业,恩施富硒产业、潜江小龙虾产业实施千亿产业工程,武汉推进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黄冈市实施现代农业“个十百千”工程。到2020年,力争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进入全国前四位,与河南省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三)农业产业化园区提档升级工程。每个县(市、区)都要统筹规划,建设一个主导产业较为突出的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园区,着力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园区物流平台,整合利用园区企业物流资源,引进物流企业,打造原料及产品集散中心;建设园区信息平台,积极利用互联网资源和企业信息资源,实现园区企业互联互通和信息化管理;加快建设园区检验检测平台,以县级农产品(食品)质检机构为依托,整合企业检测资源,提高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减少重复投资,降低运行成本;组建园区科技研发服务平台,针对园区企业共性技术需求,进行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平台建设和功能提升,不断增强园区吸引力,提高企业集中度,全省园区每年新增企业(项目)150个以上,到2020年,加工产值100亿元以上园区达到40个,并基本形成产业链。
(四)农业精品名牌创建工程。培植一批品质优、影响大、效益好的名牌产品,使产品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化,品牌优势向市场优势转化。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品牌经营拓展和保护等手段来创建品牌、保护知识产权,支持相关协会组织开展名牌农产品认定工作。以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和重点龙头企业为依托,进一步整合品牌资源,打造区域性公共品牌。推进农业品牌的培育、整合、认定、宣传和奖励工作。积极组织和利用各种展会,宣传、展示和展销龙头企业产品,提高品牌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净化品牌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品牌。到2020年,中国驰名商标超过200个,全国知名品牌达到30个。
(五)龙头企业信息化工程。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在购销库存、仓储物流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推行信息化,在自建种植养殖基地推进物联网应用。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龙头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发展电子商务,拓宽销售渠道,扩大企业和产品品牌影响力;鼓励同一地区或上下游企业抱团合作,开设网馆网店,提高线上营销效果。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为本地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提供服务。引导帮助龙头企业积极利用大数据,及时研判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价格走势和市场需求,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和价格定位,寻找发展商机。通过推进信息化,打造一批“智慧企业”。
(六)休闲农业“十百千万”工程。推动全省各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着力建设大中城市郊区板块、鄂东板块、江汉平原板块和鄂西鄂北板块等四大休闲农业板块。大力发展与市民休闲游憩体验科普等消费需求对接的特色农家乐、采摘垂钓园、休闲农庄、农业科技园。充分挖掘楚文化、三国文化、道教文化、巴土文化、孝文化、水文化、茶文化和农耕文化、荆楚饮食文化的潜力,利用各地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开发创意产品,增强休闲农业魅力。全省打造10个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大县、100个示范乡(镇)村、1000个示范点、10000个以上休闲农业经营体,就地就近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从业农民年均增收13%以上,年接待游客达到1亿人次,休闲农业综合收入达到500亿元。
(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培育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龙头企业在“接二连三带一”产业融合发展方面的引领作用。依托优势特色农业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物流业,加快发展农业服务业,促进产业间的融合互动发展。引导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将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引入农业。积极利用电商、物流等现代商业模式对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进行改造,推进武汉菜肉蛋鱼、荆州粮油蔬菜、宜昌水果茶叶、蕲春中药材等农特产品物流中心建设。打造荆门(中国)农谷、宜昌柑橘、大洪山周边食用菌和畜禽、襄阳(中国)有机谷、恩施硒谷、竹房茶药、潜江和监利虾稻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六、保障措施
(一)抓好基地建设。推进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根据龙头企业加工和销售需求,推广优质专用农产品品种、高效种植模式和健康养殖技术,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实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机械化和集约化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要素产出率。坚持“一控两减三基本”,实行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储运、加工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支持引导企业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行农业“三品一标”和质量安全认证。
(二)强化科技支撑。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机遇,强化产学研一体的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推广体系。开展粮食加工减损节能降耗技术和智能化装备研究,突破米面制主食品产业化保鲜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油料高效低耗加工技术与装备。开发冰鲜肉保鲜和预制肉制品的冷冻保护技术,研究酱卤配套设施和集成密闭连续生产线,开发蛋制品的高效绿色加工技术及装备。改进鲜活水产品运输技术及装备,建立生鲜调理水产食品的冷链物流技术体系,创新鱼糜加工工艺、改进加工装备、开发新产品。突破蔬菜加工中的褐变控制和活性包装等技术,实现蔬菜自动分级、清洗、去皮、成型和包装。研发集成农产品及加工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
(三)加强人才培养。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全球视野、经营理念新、管理水平高、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立足本乡本土本企业的人才培育,加快引进职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人才,让龙头企业拥有坚实的管理团队、技术团队和市场营销团队。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人才支撑工程,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龙头企业培养和输送职业技能人才。加强企业软硬件建设,优化企业人才激励机制,让企业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组织大学生、企业职工和农村青年创业培训,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平台。
(四)加大政策支持。争取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设立专项资金或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基地建设、技术更新、设备改造和品牌打造,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和保险服务。争取金融机构对龙头企业的支持,落实贷款担保抵(质)押政策,扩大范围和品种,建立健全财政支持的各级农业担保体系。引导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用活社会资金。解决企业用地问题,落实企业用电优惠政策,落实农业企业在所得税、增值税、出口退税等方面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抓好组织领导。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深刻认识农产品加工业在带动农业农村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牵头工作,以服务农民、服务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已任,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排忧解难,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产品加工业和龙头企业为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