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其他类)
填报单位:工商局
职权编码 114228220110543626QT00100
职权名称 合同示范文本、格式条款文本备案
子项名称 无
职权类型 ■行政备案 □行政服务 □行政征用 □审核转报 □专项资金
行使主体 建始县工商局
职权依据 【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2003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3年11月29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公布) 第六条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可以制定合同示范文本,供合同当事人参考使用。其合同示范文本,应当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下列合同采取格式条款的,格式条款提供者应当在合同订立之前,将格式条款文本报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房屋买卖、租赁及居间、委托合同;(二)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三)旅游合同;(四)供用电、水、热、气合同;(五)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六)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七)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备案的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经备案的格式条款内容需变更的,提供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将变更后的格式条款文本重新备案。 受理范围及条件 《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2003年11月29日通过)第十四条:“下列合同采取格式条款的,格式条款提供者应当在合同订立之前,将格式条款文本报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房屋买卖、租赁及居间、委托合同;(二)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三)旅游合同;(四)供用电、水、热、气合同;(五)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六)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七)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备案的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经备案的格式条款内容需变更的,提供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将变更后的格式条款文本重新备案”。 需提交的材料 (一)《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申请书》;(二)经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三)承办人的委托代理证明;(四)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或者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数目资料及计算机电子数据盘。
法定期限 无
承诺期限 无
特别程序及期限 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职权运行流程 受理→审查→备案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按照办事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建设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备案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企业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2.审查责任: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 3.备案责任:对准许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同意备案的文书;.对不准予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不予备案书面决定的,并说明理由。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通过)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2.《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2003年11月29日通过)第十四条:“下列合同采取格式条款的,格式条款提供者应当在合同订立之前,将格式条款文本报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房屋买卖、租赁及居间、委托合同;(二)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三)旅游合同;(四)供用电、水、热、气合同;(五)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六)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七)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备案的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经备案的格式条款内容需变更的,提供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将变更后的格式条款文本重新备案”。
职责边界 一、责任分工示范文本备案:旅游、有线电视、邮政、电信、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由省工商局备案;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备案的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由省工商局指定备案;房屋买卖、租赁及居间、委托、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供用电、水、热气合同,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工商局备案。格式条款文本备案:各级负责其核发营业执照的单位格式条款文本备案二、相关依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2003年11月29日通过)第十四条:“下列合同采取格式条款的,格式条款提供者应当在合同订立之前,将格式条款文本报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承办机构 建始县工商局
咨询方式 0718-3220361、建始县业州镇沿河北路1号
监督投诉方式 0718-3224297、建始县业州镇沿河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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