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审查

07-15 16:21  

事项名称

对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审查

受理机构

建始县农业局

设立依据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县内生产、分装、运输、销售列入实施标识管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

申报条件:

1.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制品经营许可证;

2.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3.具有标识内容和标注方法说明;

4.具有标识设计式样;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标识审查认可申请表;

2.标签式样;

3.标识说明(如标识大小、尺寸比例,颜色,在产品包装上的所在部位,牢固度,附着力等);

4.运输过程中标识使用说明;

5.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6.其他相关批准文件(如品种审定证书、农药登记证、肥料登记证、新兽药证书及其生产许可证书和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7.其他标识审查认可所需材料(产品规格一览表、产品加工销售流程、内部管理制度等)。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检测-核准-办结

法定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是否年审或年检:

联系电话:查询:0718-3222704

 

          投诉:0718-32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