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
受理机构
建始县农业局
设立依据
1、《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
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建始县境内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申报条件:
1、至少有1名具备初级以上职称的农业技术人员或经县级以上植物保护机构考核合格人员;
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固定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护设施、措施;
3、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申报材料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1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验看原件);
3、农药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书: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并查验原件;
4、至少有1名具备初级以上职称的农业技术人员或者经县级以上农药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的人员;
5、仓储场所正面照片1张,设施清单;
6、免冠登记照2张
7、高毒农药经营申请者还必须提交下列资料:标准化高毒农药专柜、独立存放高毒农药的场所、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清单和图片,计算机、扫描仪及农资管理软件清单。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现场勘测-核准-办结
法定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是否年审或年检:否
联系电话:查询:0718-3230388
投诉:0718-3230323
中心网址:xzfw.hb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