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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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 |
建始县 | |
2 设立依据: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8号主席令,2004年12月29日第十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修订,第31号主席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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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报条件: | |
1、《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3、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 4、包装工具照片或图样及文字说明,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图纸及文字说明,贮存设施、设备环保、卫生、消防、安全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批准文件; 6、经营单位关于危险废物收集经营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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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报材料: | |
1、《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3、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 4、包装工具照片或图样及文字说明,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图纸及文字说明,贮存设施、设备环保、卫生、消防、安全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批准文件; 6、经营单位关于危险废物收集经营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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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办理时限: | |
11 工作日 | |
6 办理程序: | |
申请 - 受理 - 审核 - 批准 - 办结 | |
7 收费标准: | |
不收费 | |
8 收费依据: | |
无 |